欢迎来到中华大姜网
首页 >> 新闻动态

产品质量追溯制度

发表时间:2021-07-14 发布者: 点击:

产品质量追溯制度

为保障基地产品质量安全,实现产品质量可追溯,根据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》和《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》的有关法规,制定本制度。

第一条 基地所有产品要按照规定编写统一的编号,生产环节、成品包装、销售渠道必须做好标识信息及记录台帐,以保持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。

第二条 基地生产的产品必须单收、单运、单独保管,严禁混杂污染,收获前5天,各生产管理者要上报产品的采摘、收获时间,统一安排批次标签,以防混杂。

第三条 基地管理负责人根据各项农事记录,分级收购市场所需的达标产品,不达标的产品要做好隔离和记录。

第四条 达标的产品,基地安排专人配合种植者按照标准统一编号后,统一收购。

第五条 仓库保管员要定期对仓库进行检查和清理,保管过程中仓库保管员要严格按标准尽心仓库管理,而且要做好完整的记录。

第六条产品在分级包装过程中,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操作,每一道工序都要标注标识,并做好记录。